关于开展“我的榜样”同台分享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五四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青年学子在见贤思齐中践行“强国有我”青春誓言,争做新时代“六有”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的榜样”同台分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榜样同行   

 二、活动对象

 全院研究生党支部、本科生团支部

 三、活动时间

 2025年4月-5月

 四、活动内容

 1、书记示范课堂(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党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深入基层联系点,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科大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青春向党·榜样同行”主题党课/团课,号召广大青年学子树立人生榜样,积极参与“我的榜样”同台分享活动。

 2、基层活动组织(即日起至5月11日)。各研究生党支部以党团共建的形式开展“青春向党·榜样同行”主题党日活动,各本科生团支部开展“青春向党·榜样同行”主题班会,鼓励通过多媒体形式分享榜样故事。

 3、学院同台分享(5月中旬)。各研究生党支部、本科生团支部各推选一名同学参与学院“我的榜样”同台分享活动,每名同学分享时长为8-12分钟。现场开启大众评分。

 五、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设“优秀组织奖”,根据活动参与度、创新性及宣传效果综合评定。

 2、个人奖项:

 学院层面:设“榜样宣讲人”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基层单位:可根据参与人数自行设定奖项,一等奖奖品金额不超过80元,二等奖奖品金额不超过60元,三等奖奖品金额不超过50元。活动经费按600元/单位划拨。


 六、活动要求

 1. 精心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班主任应做好统筹协调,确保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2. 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支部、团支部需拍摄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高清图),撰写800字通讯稿(含3个典型故事)。

 3. 严格经费管理,奖品采购与报销应符合财务规范。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党总支、团委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