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数据学院工程博士普通招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0

一、招生单位及专业领域

电子信息专业(计算机技术领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https://yz.ustc.edu.cn))和2023年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公告(https://yz.ustc.edu.cn/article/2640/182?num=-1)

2.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理工医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优先接收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的考生。


三、报名程序

1. 联系校内报考导师,导师信息可从博士招生简章查看(http://yzb2.ustc.edu.cn//zs/2023);

2. 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博士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http://xspt.ustc.edu.cn/)。报名注意事项见我校工程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3. 2023年4月25日前,将以下文件报送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科技实验楼东楼714室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下载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5)2封推荐信原件(一封推荐信必须来自报考的校内导师,另一封推荐信的推荐人须为正高职称专家);

(6)拟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盖章);

(7)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

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供,或不能提供标准材料,需及时告知院系,并按院系要求补交)。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通过,取消申请资格。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推荐信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工程博士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通过初审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将另行通知。   


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六、联系人

大数据学院:陈淇老师,0551-63603447

                                                                                            

大数据学院    

2023年4月20日



附:

研究生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链接和相关表格下载见校研招网:

https://yz.ustc.edu.cn/article/2640/182?num=-1